近日,张某“赌博”借款合同事件在网上传播的沸沸扬扬,李某更是直接在网上列出了所称张某为赌博而产生500万元的借款合同。很多人看到合同后都产生疑问:赌债需要偿还吗?1.99%的借款利率有效吗?……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简单分析。
一、因赌博欠债需要偿还吗?
如果A在赌博过程中输了钱,向赢钱的B打了欠条,事后B拿着欠条来向A要钱,一般法院不会支持B的。赌博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若以营利为目的甚至涉嫌赌博罪,因此赌债不受法律保护;此外,假如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途为参与赌博或其他违法行为,那么该借条因违反公序良俗或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但是,如果不是直接欠下的赌债,或出借人不明知借款人借款目的是赌博,仅仅是向他人借款,但该笔借款最终用以归还赌债或其他目的,那么这个借款合意是合法的,应当予以归还。比如:A在赌博过程中输了钱给C,A再向B借钱、以此来还C,那么A向B借的这个钱,就需要偿还。
二、借条没有写出借人有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之规定,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是大部分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缺少前三个条件可能会认定合同不成立。但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本案中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借贷双方在达成借贷合意之外,还需要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贷款,借贷法律关系才能成立。对于本案中这张《借款合同》:在出借人处是空白,不符合完整性的要求。但若是出借人能拿出证据证明确实是发生了借款行为,比如转账记录、交付钱的记录等证据,一般就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三、利息约定的月利率合法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司法实践中,一审受理时间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24%;一审受理时间在2020年8月20日以后的,计息需要根据借贷合同订立时间以2020年8月20日为界区分对待。
具体到该案,因网传的借款合同没有载明合同订立时间,无法判断约定利率是否超过法定保护上限。若该合同订立在2020年8月20日前,约定月息1.99%,折合年利率为23.88%,在2020年8月19日前是受法律保护的,2020年8月20日后则要参考起诉时的一年期LPR,超过4倍一年期LPR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若该合同订立在2020年8月20日后,按照人民银行报价,1年期LPR最高只有3.85%,4倍为15.4%,借条约定的月息1.99%明显超过法定保护上限,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警示:远离赌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盈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赌博,处五天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处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