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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恒资讯|赵中杰律师受聘担任郑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就业创业指导教师

发布日期:2024-07-22 14:25:17

2024719下午,郑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就业创业指导教师聘任仪式在郑州大学法学院举行。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高留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为受聘担任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颁发聘书。 

我所主任赵中杰律师参加仪式并受聘为就业创业指导教师

高书记讲话中首先对受聘律师表示祝贺和感谢他指出,聘任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对于学生的就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这一举措不仅能够为学生提供宝贵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指导,更有助于提升学生在就业市场中的竞争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职业规划。同时,高留志书记还对就业创业指导教师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要求期望各位教师能够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学生的就业创业之路点亮明灯。

郑州大学法学院拥有悠久的历史,溯源于1980年成立的郑州大学法律系,为“文革”后全国首批恢复法学教育和拥有77级法学专业本科生的高等院校之一。多年来,郑州大学法学院凭借其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在法学教育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他们不仅在学术研究上成果丰硕,还在教学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就业方面,法学院的毕业生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实践能力,在法律行业中广受欢迎,就业情况良好在教学成绩上,学院不断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出了众多优秀的法学人才,为法学领域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相信,在法学院各级领导和老师的帮助和关心下在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郑州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们在就业创业的道路上必将迈出更加坚实有力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