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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钱,能否向股东要钱?

发布日期:2022-04-26 10:20:23

 

 

    导言:

    最近连续两个朋友向我咨询能否向股东索要欠款问题,重复的解释和普法后,我意识到在当下经济大环境下,很多小公司存在举步维艰、面临诉讼且无力偿还债务的问题,对此我想对该问题做出简单的分析梳理。

 

 

    案情介绍:

    贾某与某供货公司具有长期业务往来,双方约定,贾某先支付货款,但供货公司收到款项后发货,从去年开始供货公司因各种原因无法正常发货,累计拖欠贾某50万货物,贾某要求供货公司退款,但供货公司资金链断缺,既无法发货也无力退款,为此贾某与供货公司陷入不断的纠缠中,对方长期的推脱后索性不接电话,贾某为此陷入困境,向笔者咨询。

 

 

    公司没钱,可不可以直接起诉股东?

 

    对此要先明确以下概念:

    1.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就是说公司欠钱只能先找公司还,想要突破公司单独起诉股东很难实现,绑上股东和其他负责人是有严格条件限制的。

 

    本案中,贾某清楚的知道公司没有资产,基本属于空壳公司,也就是公司没有钱,那么到底该怎么制定诉讼策略才能让贾某的权利得以最大保障呢?

 

 

    笔者再此提出以下建议:

 

    1.在提起诉讼时把公司列为被告,请求公司偿还债务,执行中如果发现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难以实现时,追加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为被执行人,期望让股东清偿债务。

    2.如果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界满,则列公司、未出资股东为被告,诉讼请求公司清偿债务,未出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未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出资期限,防止债权形成后,股东会恶意延长出资期限,那么列公司、未出资股东为被告,诉讼请求公司清偿债务,未出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因而,如果想起诉股东并非不可能,但前提一定要起诉公司,同时根据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匹配最优的诉讼方策略。

 

 

    明知公司没有钱,那么是否还应该起诉?

 

    本案中贾某深知公司对外负债较多,超出其本身注册资本,犹豫如果起诉后执行不到钱反而会额外损失掉律师费和诉讼费。

 

    那么需要注意的是,“投鼠忌器”是人之常情,但也不能“因噎废食”。个人力量无法解决此事,借助法院的强制力是实现自身权利的第一步,如果我们躺在权利上睡觉,有可能过了诉讼时效使权利彻底丧失,同时如果我们能够及早行使权力进行诉讼,接下来执行法院依据有效判决进入执行阶段,那么就相当于排队领钱,先起诉进入执行阶段意味着排队在前,无论公司对外欠债多少,你都会有实现债权的可能;同时申请执行后债权不会过期,无论公司还是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何时有钱就可借法院之手为你讨债。

 

    同时,当我们迈出了维护自身权利的第一步(诉讼),法院会有多种措施迫使对方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例如查封、扣押、冻结对方名下财产,使公司经营停滞,迫使公司积极履约;将对方列为失信执行人,将对方的名字和失信行为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方可能会为了避免声誉损失而主动还债;对有执行能力而拒执行的对象追究刑事责任。

 

 

    因而,我们要勇于且积极的行使自身权力,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当前形势下犹如死水一潭,只会越沤越烂,没有等出来的希望,只有出来的未来

 

 

 

 

文 稿 | 周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