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司法局、律师协会的统一部署,规范律师办理“三类案件”和涉黑恶案件备案工作,北京友恒(郑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积极组织、召开专项学习会议。现将专项学习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方式:
1、网络自学
本所收到律协关于“三类案件”、涉黑恶案件备案工作的专题学习的通知后,利用网络快速、便捷的特点,将通知发送至律所工作群,组织律师及律师助理线上学习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群性案件指导监督意见》(豫司文〔2006〕79 号)、郑州市司法《关于律师办理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的通知》(2007 年 5 月 28 日)和全国律协《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豫发通〔2018〕9 号)等文件,积极落实通知要求和上级精神。
2、现场会议
为进一步夯实学习效果,按照律协要求,本所在2022年6月13日下发友郑[2022]第004号全体会议通知,组织现场专项学习会议。
二、学习时间:
1、网络自学时间:2022年6月10日-2022年6月13日。
2、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13日下午2:30-3:30。
三、学习情况总结:
通过网络自学,全体员工能够自行比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自纠,自我反省、自我整改。
会议专项学习由全体会议由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内勤行政管理人员共13人参加,由本所主任赵中杰律师主持会议。在学习会上,赵主任首先向全体律师团队介绍了“三类案件”的含义和范围,要求全体员工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在网络上谨言慎行、以身作则;要依法依律、尽职尽责,避免在代理、辩护过程中出现倾向性错误;要积极落实备案制度,对“三类案件”设置单独台账,充分评估风险及承办律师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案件受理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备案;建立《疑难案件研讨管理办法》,统一办案细则并进行公示。
北京友恒(郑州)律师事务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