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一时的“江歌案”以及相关的名誉侵权案件持续引发社会关注。网民谭斌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Posh-Bin”,发布与江歌案有关的系列文章及漫画。江歌母亲江秋莲认为上述漫画和文章对江歌及其本人构成侮辱、诽谤,遂以谭斌犯侮辱罪、诽谤罪向上海普陀法院提起控诉。
数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对该案二审公开宣判,认为谭斌在得知江歌在日本被杀事件后,非但不表同情,而是从2018年起通过网络对原本素不相识的江歌及江歌之母江秋莲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遂裁定维持上海市普陀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谭斌以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本案值得每一位网民深思,随着自媒体的普及,每个人都可以拥有自己发声的渠道,信息发布门槛大幅度降低。但一些人错误地认为,网上发言是“自由的”,在现实生活中不能说、不便说、不敢说的话,可以到网上说。而近年来,与网络暴力有关的案件、事件也不时成为舆论焦点,江秋莲诉谭斌侮辱罪、诽谤罪一案的二审结果再次宣示了这样一条原则: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倘若突破法律底线,甚至达到犯罪的程度,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